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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章 第一次修宪会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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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朕任命你为修宪议会议长,刑部尚书你为副议长。明天你们就不要到朝堂了,就在这里修律,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,你们要知道你们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影响着千百万人的身家性命啊!所以一定要重视此事!

这律法不是一天两天修订完的,不能天天让老少爷们们到这来干靠不是,怎么的也得管饭不是!皇叔你到内务府先支出二十万两银子,一定要大家吃饱吗!

当然了不能是个人就可以来这里啊!你连个字都不识你这里就知道举手,目的就是到了中午骗顿饱饭吃那怎么能行啊!所以啊,我们的定上几条规矩。

第一,来这里的必须石油举人功名的人来这里,那些靠祖宗荫庇获得爵位的,你就别来了,朕丢不起人啊!

第二,来这里的人你必须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,你虽然有功名,可是你么有见解,就知道举手又有何用啊,所以这第二条就是这人必须是刻过稿的(就是出过书的)。

天色讲完时,光绪问道还有多少条律法?

刑部尚书都要哭了,皇上你都不知道有多少条律法吗?

光绪很奇怪,我应该知道吗?

这时翁同龢讲到,皇上我大清有律条一共有二十一万八千七百四十七条,如果减去皇上刚才废除的,还有。。。。。。

光绪讲到,打住吧!

华夏万岁!

口号之声久久不能平静!

修宪议会后来变成了华夏帝国的立法权利机关,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!

光绪让大家做好,谈论今天的议题!

第一条,不能随便抄家!都同意!

我可没时间天天到这里来!

这样吧!

庆王爷!庆皇叔!

庆老头从角落里冒了出来!

皇叔你就辛苦一下吧!

第二条,不能擅杀大臣!都同意!

第三条,不能随便处罚!都同意!

第四条,**不可再有!都同意!

第五条。。。。。。

这一天光绪和众位大臣共商讨了近一百条律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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