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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章 驯服野马,露身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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丝毫没有防备的枣红野马一下子惊动,长长一声嘶叫甩起马首来,它想要把套住自己的竹蒌给甩开。

吴熙月笑了,好家伙,刚才伺服到她身上都跳上几只跳蚤,这回,她就得讨利息了。握紧用兽皮临时做的缰绳,竟是不需要马蹬轻轻一跳,便已翻身坐到马背上面。

轻地拍掉一只软肚子吸得饱满的蝨子,枣红野马鼻子里重地喷口气出来。吴熙月被它逗笑了,“好家伙,知道舒服了对吧。来,再让伺候你更舒服点!帮你把鬃毛里的蝨子全部拿掉。”

她在马群里替相中的野马抓着蝨子半响不露个马,可把英子她们急得不行。

“不行,不行,我得回去告诉啼他们,太危险了!你没有看到野马抬起前蹄有多么恐怖?”库伦忍不住站起来,她看到好几匹野马时不时抬起前蹄,蹶起后蹄……那草啊,泥土什么的都蹬到天上去了。

阿依里亦是脸色凝重道:“你们看好,我跟库伦跑回去找男人们过来,不管是谁,有男人们在我们才放心。”

“好!你们快跑回去,竹萎别带,直接跑回去就行。”英子不假思索同意她们回去,有男人们在她也放心。

只有上悍才是她需要寻找的马匹,上悍,神经活动强而灵活,对外界反应敏感,但兴奋与抑制趋于平衡,这种马最听指挥,能力强。

在天朝古代战马多数便是上悍。

妹纸胆子再大也不敢进入马群中央,她只能在外面转悠着。慢慢的把目光锁定在一匹三岁左右,通体枣红,四蹄却各有一小撮白毛的马匹。

原始时期的马跟现代的马是有区别,最明炅的区别是尾毛与鬃毛长,后腿飞节内下方有一块胼胝,体型较大,颈稍是弓形,头也比现代的马要小一些,耳朵更短点。

慢慢朝枣红马挪了过去,马群无意识地散开了些更方便吴熙月接近。青草很嫩绿,吴熙月没有立马去摸抚枣红大马,而是轻轻地把嫩草靠到它嘴里。

很快,阿依里,库伦的背影就消失在英子的瞳孔里,天上的白朵依旧在不紧不慢的飘着,蓝蓝的天空下是不尽见头的平原,风景秀丽,马儿成群。

吴熙月努力地替枣红野马抓着鬃毛里的蝨子,时不时还梳理它打结的长长鬃毛。枣红野马伺服得相当舒服,偶尔还会低下马首在吴熙月身上蹭了蹭。

动物其实是最能感受“真、善、美”,“无耻”的妹纸就在野马身上表现她所有的“真、善、美。”

在抓蝨子的同时,妹纸还不忘记把随时随地揪梭梭草喂给它。

生性桀骜的野马就在妹纸这种温柔近狗腿的攻略下软化了下来,等到它完全不抗拒的时候,吴熙月身手敏捷把头套飞快套住马首。

万幸,这匹马还没有吃饱。而她找的青草正是马是爱吃的一草青草。

枣红野马用马鼻子拱了拱,头一回是将吴熙月的手拱开,很有骨气拒绝。等吴熙月又递过去,枣红野马抵不过青草气味,鼻孔里重重哼了几眼,喷出股白气出来终于吃起妹纸手里的青草了。

吃吧,吃吧,吃饱了才有力气跟着姐儿奔腾。

等到野马的短小的耳朵不在绷紧,吴熙月便知道它渐渐在接受她,轻轻的,手掌放在了长长鬓长上面,妹纸微笑道:“你瞧你鬃毛里有多少蝨子,我给抓掉你别乱动哦。”

蝨子这种吸血东西真是无论哪个时代都是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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